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作为市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相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总指挥一般由该机构负责人担任,有关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为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