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
在市长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副市长按照工作分工和在市相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助市长、副市长处理有关工作。